曾遭七年冤狱 锦州市苗建国又被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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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锦州市法轮功学员苗建国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下午四点多,被锦州市凌河区紫禁派出所便衣从家中绑架,目前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警察不出示搜查证,并拒绝给家属书面通知书。(锦州市凌河区紫禁派出所电话:0416-2868110)

苗建国,原锦州铁路东车辆段职工,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曾多次被绑架、拘留、关洗脑班、劳教、判刑。二零零一年十月,由于苗建国被绑架,他怀孕的妻子受到过度惊吓,胎盘早剥,造成八个月的胎儿死亡。在以后的几年里,苗建国不是被迫流离失所,就是被非法劳教,导致如今已五十岁的夫妇俩至今没有孩子。

以下是苗建国自述遭迫害经历:

多次被关洗脑班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至八月一日,锦州铁路东车辆段党委书记郭运昌、段长肖兴仁不顾职工正在休年薪假,在段教育室给法轮功学员办班,理由是七月二十日段内部份学员请假去上访。主持办班的是人事科干事李少国(其人也是法轮功学员,当时被逼无奈)和保卫科干事张世范。在学习班上强迫学员听他们朗读攻击大法的报纸,还学习“三讲”材料,然后逼着学员表态。办班期间段党、政、工、团全员参与,轮流值班,逼着学员们写认识材料,又强迫学员交书,录音带,录像带等物品。办班结束后,郭、肖二人还请来央视《东方时空》记者,欲对学员进行采访,为自己的政绩抹粉。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在段保卫科在郭、肖二人的授意下,由保卫科干事黄世辉策划,保卫科科长庞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封闭式办班洗脑,保卫科的全体人员和两名保安人员轮流在外边站岗,门口有两名保安员站岗,室内由法轮功学员所在班组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一对一地看守,每天还是被强迫听诽谤大法的报纸,办班持续半个月时间。段领导还专门请来锦铁公安处田科长等警察与法轮功学员单独谈话进行恫吓。结束时给我警告处分。这些法轮功学员的工资全部停发,每月只发二百左右的生活费。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原法轮功研究会成员被非法审判时,当天晚上单位强行将法轮功学员叫到段里,让我们观看审判电视,还逼着学员写保证。我不写保证,未打招呼就回家了。随后段保卫科长庞强、魏巨文等人勾结正大派出所值班警察李×,半夜闯入我家,质问我为什么擅自回家,骚扰一阵后才离去。

二零零零年五月,我因不写保证,被保卫科长庞强从家中带到正大派出所,被片警丁同亮和所长、指导员非法扣押一天,过程中警察轮番恫吓我,扬言要将我送到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六月,东车辆段再一次举办封闭式洗脑班。在这期间,我的老父亲因儿子再次被软禁,一时急火攻心,病倒了。家里找到段领导说明情况,要求放我回家,让我带老父亲去医院看病。东车辆段派魏巨文等人到我家打探消息,看看此事是否属实。确认后,依据段领导的意图,我在车间委派的李久纯的监视下,带父亲看了病。

二零零一年七月,新段长聂星、党委书记李景发等人收到了法轮功学员的劝善信,设备车间书记徐克义拿着劝善信问我是不是我写的,随后车辆段便与派出所、街道勾结。当时我的妻子正在怀孕。九月七日我家所在的文政社区书记王晓兰、街道办事员张丽莹和另外一个女人到我家打探我妻子何时分娩,妻子告知是十一月。结果当天晚上十一点半,正大派出所和凌河分局一群警察(其中有正大派出所丁同亮、凌河公安分局副局长李维民)闯进我家,当时我七十七岁的老父亲吓得昏死过去,这些人一看老人生命危险才不得不离开,走时命令我到派出所去报到。我未去报到。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七日,我正在工作,被正大派出所丁同亮等人抓走,送进第二看守所拘留十二天。九月二十九日才将我放回。十月初,妻子由于过度惊吓,胎盘早剥,造成八个月的胎儿死亡。在以后的几年里不是流离失所,就是被非法教养,虽然现在我们夫妻已经五十一岁了,至今没有孩子。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到七月十日,我又被软禁在凌河区洗脑班,张世范负责看守。正大街道主任祖立军还将正在铁路服装厂上班的妻子韦玉琴绑架到洗脑班,造成家中七、八十多岁的父母无人照料。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二日,锦州市“六一零”办洗脑班,几经被迫害,身体不适,正在家休病假,车间主任刘希明等人来到我家查看,对我说:“你真有病就拿假条,否则你就得上班,不能换休。车间只能给两天假,再想换休,得段书记批准。”

被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我去单位找书记李景发商量换休的事儿,看到我来了,段保卫科马上与警察联系。不一会儿,正大街道主任祖立军和凌河区政法委副书记吕东等人就到了。祖立军、庞强等人动手强行将我往车里推,我奋力反抗,头部撞在车的尾灯上,立即出了一道血印。又过了一会儿,凌河公安分局的霍志刚来到车辆段,以我的同学的身份与我唠家常将我稳住,随后正大派出所片警丁同亮和指导员苗志宏等几名警察开车来到车辆段,几人一起动手,绑架了我,我奋力挣脱,后被五花大绑戴上手铐脚镣,又被用皮带将我的双腿绑住,最后他们将我扔进车里,苗志宏还丧失人性地骑在我的身上,他们将我直接送到第二看守所,警察不准我与任何亲友见面。遭受酷刑折磨,其中包括老虎凳。一个月后段保卫科庞强、魏巨文与片警丁同亮等人将我劫持到锦州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锦州教养院的不法之徒对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疯狂、残忍的迫害。其中院长张海平、李奉林、金福利及二大队(专门迫害法轮大队)大队长白金龙、恶警李松涛、张春风、杨庭伦、冯子斌,阎国生等,野蛮指使四防(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事犯)等人酷刑折磨被在这里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保外就医、被迫出走、再被绑架

在劳教期间,我曾因病被保外就医,家里被警方勒索七千元钱。

之后不久,正义人士在文政园小区电视插播法轮功真相,正大派出所警察未能找到插播人员,为了交差就到我家中非法抄家,劫走我家的一些电线、热水器的加热器、录音带、大法师父照片、工作证(证内有三百元外币兑换券)等物品,随后便说插播一事是我干的。我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四年,我又被抓进劳教所,并被非法加期两个半月(被抓时随身携带的二千元存折及现金一千四百多元,手机两部,U盘等被朝阳市双塔区公安分局非法扣押,至今未还)。在锦州劳教所期间备受摧残。二零零四年九月初,我被单独提到一个房间,遭受上背铐、绑腿等酷刑折磨。

酷刑演示:罚坐小凳子

二零零五年底,我为了抵制迫害,绝食抗议,十天后身体虚弱,被送到医院。十二月一日在生命垂危之时被保外就医,送回家中。可第二天,劳教所李松涛等恶警又闯入我的家中,将我绑架送回二大队。回来后二大队队长白金龙等恶警每天逼我坐一尺见方的小木凳,从早上四点一直坐到晚上十点。一周后,我再次绝食抗议,恶警开始给我灌食,将我固定到椅子上,几个四防犯人摁着,硬往鼻子里插管灌玉米糊、奶液并且加入了不明药物,鼻子被插出了血。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日左右,我因绝食又遭到野蛮灌食折磨。恶警白金龙、李松涛等人每次灌食都打电话找我的家人,让其交奶粉钱一百元,负责野蛮灌食的恶警是杨庭伦,直到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五日我才被释放回到家中。

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我又被凌河区公安分局刑警队警察绑架,警察非法抄家,抄走的物品有大法师傅照片、大法书籍、电子书、MP3、光盘真相资料等,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第二看守所,八月被凌河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非法关押在辽西入监监狱(锦州南山入监监狱)后送入沈阳东陵监狱一监区。

在沈阳东陵监狱一监区,我被虐待,不许与其他法轮功学员说话打招呼,一切行动都有包夹二十四小时监视,没有一点自由,每天必须跟犯人出工到车间,晚上回来还要坐小板凳不许走动。

在我被关押期间,老母亲因思儿,悲愤过度,一年后去世,临终前她还念念不忘她那孝顺的儿子,最后她都没能见儿一面,是含恨离世。老父亲也因思儿心切,整日精神恍惚,三年后因车祸身亡,也没能见儿最后一面。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东车辆段给我的姐姐下通知,将我非法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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